ZA-T8000FK系列测量范围为 0-100%LEL 的点型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以下简称为探测器)是防爆型工业用可燃气体安全检测仪器,采用先进的进口催化燃烧式传感器,检测精度高,性能稳定,灵敏度高,使用寿命长,适用于各类场合气体生产、储存、灌充使用的环境中测量浓度低于目标气体爆炸下限的可燃/有毒气体、易燃易爆有害气体。
该开关量信号输出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又称“气体变送器”)可兼容支持市场上所有品牌、型号的使用开关量信号的报警控制主机、消防主机,可直接接入DCS或PLC等数据采集系统,为客户提供了一种更新换代原有机型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探头的完美解决方案。
气体探测器采用四线制工作模式,稳定可靠,模块化设计,安装方便,后期易于维护管理。接线采用四线制(2根电源线DC24V、2根信号线)传输方式,将空气中气体浓度信号转化为数字信号,当气体气体浓度达到预置报警值,输出一组无源接点开关量信号,具有传输距离远、抗干扰性能好等特点。
如需购买4-20mA标准信号输出气体探测器,请下单前联系客服说明输出信号类型,以便正确安排生产发货。
探测器所有接线全是通过探测器内部接线端子完成。上盖可方便取下便于接线和其他安全操作。
产品概述
ZA-T8000-FK型气体探测器是按照国标GB15322.1-2003、GB12358-2006设计的三线制4-20mA工业用可燃气体检测仪器。
现场无显示功能,一组无源开关量信号输出。
主要特点
◆ 测量准确
采用先进的进口传感器,性能稳定,灵敏度高,抗中毒性能好。
◆
防爆型设计
防爆等级为Exd IIC T6 Gb,防护等级为IP65,适用于工厂条件的1区、2区。
技术参数
电气
◆ 供电电源:DC24V±15%
◆
最大功率:<1W
◆ 信号输出:一组无源常开信号
◆ 连接线缆:≥RVV 3×1.5mm2
◆ 准确度:±5%FS
◆
检测原理:催化燃烧式
◆ 响应时间:催化燃烧式 T90<30s
认证
◆ 天津:Exd II C T6 Gb
◆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 应用标准:GB15322.1-2003,GB12358-2006
环境
◆ IP等级:IP65
◆
工作温度:-40℃~70℃
◆ 湿度范围:10%RH~95%RH
◆ 压力范围:86Kpa~106Kpa
◆
存储温度:-25℃~55℃
产品安装
◆
材料:铸铝
◆ 防爆连接螺纹:G1/2"
◆ 外形尺寸:145mm×114mm×71mm
◆ 重量:1㎏
◆
安装方式:贴壁式、抱管式、穿管式
◆ 安装固定孔直径为:Φ8mm
◆ 探测器安装时应使传感器朝下固定
◆
正确连线后,应固定好探测器外盖,以达到防爆要求。
正确连线后,应固定好探测器外盖,以达到防爆要求。
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气体易泄漏场所,具体位置应根据被检测气体相对于空气的比重决定。
1、当被检测气体密度比重大于空气比重时,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距离地面(30~60)cm处,且传感器部位向下。
2、当被检测气体密度比重小于空气比重时,气体探测器应安装在距离顶棚(30~60)cm处,且传感器部位向下。
◆ 检测范围:25平方左右。
◆
为了正确使用气体探测器及防止气体探测器故障的发生,请不要安装在以下位置:
1、直接受蒸汽、油烟影响的地方;
2、给气口、换气扇、房门等风量流动大的地方;
3、水汽、水滴多的地方(相对湿度≥95%RH);
4、温度在-40℃以下或65℃以上的地方;
5、有强电磁场的地方。
◆ 正确连线后,应固定好探测器外盖,以达到防爆要求。
开关量信号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通过公安部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CCCF、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中华人名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防爆合格证。
济南德耐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开关量信号可燃有毒气体探测器的厂家,已获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检测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
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精益求精,真诚的服务是我们永恒的主题。我们严格按照认证要求,:
本产品的设计、制造及检验均遵循以下国家标准:
GB16808-20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15322.1-2003《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质量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确保生产、销售、服务的健康运行。加强与用户沟通,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产品,至善至美服务,特此我厂做出如下承诺:
产品严格按照国家GB标准设计、制造、验收。
产品介绍,技术交流,非标产品设计,疑难解答。
守信合同,保证及时供货,随时保持与客户联系。
对特殊或复杂的产品,我厂安排技术人员对用户进行产品使用、故障排除、调式及维修进行培训和指导。
我们的产品质保期为自出厂起 12 个月,实行三包服务(包退、包换、包修)。
产品在使用中我厂定期组织技术、检查人员进行访问,征询用户对产品质量、使用状况、改进意见等方面的反馈,以便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对用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快速做出反映,售后服务人员在 24-36 小时(省外 48 小时)做出答复。
对售后服务,要求用户填写服务后的质量反馈表,并做出鉴定意见,一边提高我们的服务质量。
客户采购清单请传真至 0531-68820565,或来电咨询 0531-68820565。
收到客户采购清单,为客户提供型号选型与报价(价格清单)。
具体商定:交货期、特殊要求等事宜。
客户对产品有特殊要求,须在订货合同中提供说明
本场可根据客户特殊要求配置各类装置。
如由客户提供确定的类型和型号时,客户应正确说明其型号的含义和要求,在供需双方理解一致的条件下签订合同。